3.15消费维权志愿者招募公告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消费领域的日益活跃,消费者投诉的产品质量纠纷和服务纠纷表现出技术上的专业性和法律、法规适用方面的复杂性。如何把脉消费动向,会诊疑难杂症,化解消费纠纷,扩展消费维权队伍,增强消费维权工作的活力与动力,是新时期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实课题。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云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弘扬广大消费者无私奉献的精神,调动全社会关注消费维权的积极性,壮大3.15消费维权力量,云南省消费者协会3.15维权网络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各界招募3.15消费维权志愿者。
3.15消费维权志愿者的义务是:协助中心依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云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推动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依法对生活消费市场的商品和服务进行广泛的社会监督,同时就身边所发现的消费纠纷问题,及时向中心反映;受中心的委托,参加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进行咨询、调查、调解和诉讼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其它相关工作;充分运用个人专业知识、技术特长为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3.15消费维权志愿者的权利是: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以及中心委托行使的职责;有权了解中心的工作情况并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建议;有权参与中心组织的志愿者社会活动;有权提出不再担当志愿者。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凡有志于为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提供无偿援助的法律专家、学者、热心于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自愿参与3.15消费维权志愿者活动,并为消费者提供无偿服务。
志愿者请与中心系联:
电话:0871-3628315
联 系 人:靳寒
地址:昆明市人民中路都市名园C座25楼
网上报名:www.yn315.com“315志愿者”栏目
云南省消费者协会3.15维权网络中心
2006年11月8日